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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美资企业的员工,我的工作岗位是物料员。我的工资+补助+奖金+年资+房补,共计2000元正。我进厂是2006-8月份。但领我没想到的是,今天早上去上班是接到公司通知说要取消我目前的岗位,并切让我去做普工,工资也要从今天降到普工工资。下午快下班时公司领导手拿一份人事移动单让我签字,我觉得此事有些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我拒绝签字,但生产部经理说必须签字,不然明天不要来上班了。所以我现在想请有关热心的朋友来帮我维护我现在的权益。谢谢/

诉讼 2008-11-22 2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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