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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聘了一家销售建材的业务员,应聘时说定的工资+提成+利润分成,可就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在职期间5天就拿到了一笔业务,后面因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辛苦跑了一个月就后面的都是在铺垫客户,没有出业绩,老板因此百般刁难,因老板为人处事太差,无法相处下去,自动提出离职。老板结算工资时,保底工资只付一半,更别说提成一分钱都没有。一会说没钱,一会说我游手好闲,一会说叫我把客户拉来购买建材后才补给余下的工资和提成。无数借口!甚至口头协议的实际工资数目也不对了,几次找他理论过后,还口口声声说我白拿他的工资,怀疑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实在无赖当着老板的面拿了他的吉他,说工资结算完,吉他归还,出来的时候,我自己打了110,打了两次没有人接,自动挂掉,不知道我这样合法吗?我能拿到余下的工资吗?

其他 2015-06-05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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