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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58岁,2010年1月起在西安市雁塔南路一保洁公司做保洁员,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9点左右在该工作路段被一电动三轮车撞到,刚撞后我母亲觉的有点酸痛,但可能觉得不严重,就善良的放电动三轮车司机走了,但到一小时后觉的很严重,就不能动了,该公司人马上送到西安航天医院,医院检查后说右股股头骨折,须做手术,手术费20000元,该公司不出,说只多发三个月工资就完了,只好我们家属出,现在请问律师我们家属依法该做哪些维权工作,应当在什么医院治疗?应当怎样与保洁公司索赔?应当怎样与有关劳动部门有什么裁决?像这种情况公司应当多少赔偿责任?如公司赖账不工伤赔偿怎样打这个官司?

诉讼 2010-09-24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工伤后,索赔
  • 你们的情况应当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做伤残鉴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伤待遇。 同事你们可以积极寻找三轮车司机,要求其承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两者可以同事这张。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索赔,仲裁可能不受理;医院你们自己选择,能治好病就行;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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