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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两年多,孕有一儿一女,女儿一岁半,儿子刚刚满月,我们两个人的感情不和,要离婚者孩子该怎么判,孩子的父亲有暴力倾向,经常打小孩。

离婚 2015-06-07 18: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条件、证据、主张等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一般是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对方是外地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可委托律师代理在深圳离婚。如果决定离婚,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应对的具体方案。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 一人一个。。。。。。。
  • 孩子原则上跟着母亲欢迎来电咨询。
  • 如果能证明有暴力倾向的话会都判给你。
  • 您好,建议先进行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孩子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作出妥善的判决。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本律师。
  • 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一人一个,但是如果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比如暴力或者经济不好等,法院会考虑不判给其。
  • 一般一人一个。。。
  • 您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由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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