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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去一家公司打工当客服卖手机的,做了差不多三个月,老板是卖高仿手机的,已经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5天了,这种情况他会不会有事?

刑事辩护 2017-01-22 01:4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相关机关了解案情,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争取最好结果。 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刑事拘留要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7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不一定,最长可以37天,所以很难说
  • 可能涉嫌的刑事拘留,建议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及时给你朋友提供法律帮助!
  • 如果手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可能就已经涉嫌犯罪了。
  • 是否被刑事拘留还需要进行一步了解案情,目前只有律师才能见到本人!
  • 早请律师去会见他吧,了解案情再说
  • 涉嫌刑事犯罪, 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
  • 你好,视案情认定,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依法处理。
  • 刑事拘留阶段家属不能与之见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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