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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母亲的房在2014年11月17日签的拆房协议,我在2014年11月18日帮母亲收拾东西,被施工方的钩机把墙推倒砸在下面,致使我面部右边额头到右眼皮有20厘米的疤痕,我要求派出所为我做伤情鉴定,鉴定出重伤,我要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起诉,可派出所却让我去法院起诉做伤残鉴定,请问他这样做对吗?我这个案子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6-08 18: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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