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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和我姐夫于2000年10月份结婚,婚后关系一直很好,2002年生了一个小女孩。2003年被检查出肺结核,后诊断为肺癌,于2004年5月做的开胸手术,这期间我姐夫还能照顾我姐,我姐还想病好的能够一家好好的过日子,但是好景不长,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打给我姐,让我姐把我姐夫让给她,骂我姐占着毛坑不拉屎。我姐向我姐夫求证,他也承认外面确实有女人,至此他就经常找借口与我姐吵架,后离开家,那个女人又几次给我姐打骚扰电话。我姐受不了打击于2005年癌细胞脑转移,我姐夫不管我姐的病情于2006年彻底离家出走,不知所踪,打电话联系不上。从那以后于今所有的治疗费用和孩子的生活费用都由我家承担。由于我姐病情比较重治疗费用很大,父母岁数又大,后来通过朋友找到姐夫,在朋友的监督下与我姐签下了协议,答应每个月给孩子点生活费。但是断断续续的给点,每次都说没有钱,连孩子的生活费都不够,更不用说我二姐的治疗费用了。他多次提出离婚,要求我二姐把房子给他,孩子由我二姐抚养,我二姐认为不合理,没有答应他的要求。2010年5月份我姐病重,通知他来,他也终于漏面了,他是首先提出自己没有钱,原怎么着怎么着。那个时候我姐病过于严重,我家人与他协商如果人没有了,毕竟夫妻一场,让他给选墓地,安排后事。他找借口没有钱让我家买墓地,当时情况比较急,我家就买了墓地。见了一面就赶紧走了,之后联系电话都不接,也不知道哪里去了。9月17日我姐又住院病重,由于我父母从2004年我姐得病开始至今都没有离开过我姐,又要照顾我姐,又要照顾孩子,心力交瘁,岁数已大精力有限,现在我母亲腿又摔了,实在是没有能力照顾她娘俩,现在又跟我姐夫联系不上。我姐根本就没有收入,期间的治疗费用和孩子上学费用,生活费用除了社区给的低保外都由我家承担,我想问他是否构成遗弃罪。还有就是他在外面已经有了女人,根本就不能要孩子,他家里人从来就没有看过我姐和孩子,跟孩子也没有感情。如果我姐过世后我家是否能有孩子的抚养权,房子是否能归孩子所有。房子是2000年11月买的,他们是2000年10月结的婚。

妇女儿童权益 2010-09-25 13: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姐夫长期跟第三者同居,则构成重婚罪。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现在你姐有病,你姐夫有义务去照顾她,如果造成情节恶劣,则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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