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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有5个女儿,1个儿子,也就是我爸爸,其中,我有些姨妈经济条件比我们还好,她们非要要求上1000元他们才出医疗费,小于1000由我爸爸自己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儿子必须多拿,女儿少拿的规定吗?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我家条件本来就不算好的。叔叔,阿姨,在线急求啊!!!

其他 2015-06-09 0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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