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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哥在湖北上完大学来到惠州xxx公司工作,今年6.12日在xxx公司宿舍六楼失足坠楼,但是公司事后跟我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赔偿26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向我们说我哥哥只有社保没有其他保险,但是现在保险公司给我们家里打电话了,说我哥的保险公司里的人去领过但是没有我爸妈的签字保险公司不领给他们。 但是,我感觉协议的赔偿不合理,26万元中包括丧葬费,旅差费等等,不应该是这一点赔偿,现在公司只给了我们15.3万元说是另外的十万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十万元来顶替。我感觉这样极其不合理,我现在想推翻协议,重新按照惠州的标准赔偿来补偿我们这个伤痛中的家庭,不知道可不可以? 另外,他们的保险项目是团意险,团意险是怎么理赔的啊?是不是也是有保额?还是另有其他的赔付方式啊?我现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其他 2010-09-26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
  • 建议带赔偿协议当面咨询律师,分析是否能推翻。团意险赔偿,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 您好,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调查详细的情况。谢谢!
  • 关键看协议怎么签的,如果协议中的26万元不包括意外险理赔的部分,则你们可以要求公司履行余下的债务,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如果保险公司或者公司不愿意,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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