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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但是实际没有进行清算,而将独资企业财产买卖,债务人发现后原独资企业投资人已经不具有偿债能力,能否追究原独资企业的财产,即要求独资企业财产的 受让人承担债务,怀疑资产转让是串通的逃债行为,但无证据显示资产转让存在瑕疵或受让人有恶意 。

其他 2008-01-16 17: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要和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如果你能找到投资人的财产也是可以要求法院执行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转让其财产,受让人又知道,当然可以行使撤消权,要求法院撤消他们的交易行为。
  • 由投资人负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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