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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无固定期合同,在家待岗一年,现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只给补偿金,想请问专家 : 1、现公司以当地最低生活费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否合理?要求以何种工资为补偿金的标准最合理? 2、公司没有履行优先留用条例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赔偿金? 3、如果不签字解除合同公司就算我们旷工这合理吗?

其他 2010-09-26 1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公司以当地最低生活费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不合理.应以当地最低工资为补偿金的标准最合理.2.公司没有履行优先留用条例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应支付赔偿金.3.如果不签字解除合同公司就算我们旷工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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