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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在2010年生有一女,12年才补办结婚证,12年年底分居至今,从2012年12月起男方未支付过小孩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等等费用,也没来看过小孩。我能争到抚养权吗?

离婚 2015-06-13 23: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争取到小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看双方谁更合适抚养小孩
  •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 你可以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男方在未尽抚育义务的情况下你争取抚养权的机率较大,更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按照你的说法,与男方已经分居超过两年,但你要举证证明分居两年(如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这样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判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的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 可以起诉处理。。。
  • 可以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要看双方谁更合适抚养小孩,如果你争取到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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