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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乘坐我朋友的摩托车。由于朋友开车超速跌倒了。我从后面翻到了出去。右脚跌断了。请问我朋友应负什么责任。此事发生于2014年10月31日晚,发生事故时,见是朋友没有报警,只是叫了120救护车,当时在医药时我朋友说医药费全由他出,可是直到现在只给了3800元,叫他给医药费他诸多借口推脱,还说,开车跌倒是不用负责任的,他可以分钱不给,请问这该怎么样处理。

其他 2015-06-14 22: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向交警反映要求处理,并向司机追偿赔偿
  • 可以报警,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起诉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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