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是这样,我们有一套我父亲名下的单位集资房,(当时没有签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我俩出了房价的五分之三,剩下的我钱父亲出了,因为我们当时有地方住,而我弟弟大闹我父亲,说为啥能给我集资房,不能给他?何况我当时已经有了住处,于是我父亲打算和我老公协商房的事情,结果我老公已经私下把房子许诺给他哥哥),我老公为了顾所谓的面子,不惜背着我,和我父亲签下协议,以高出当时集资房的23.8万为代价把房子产权从我父亲手里买给我俩(房子集资时20来万,他和我父亲签下协议是43.8万),房子成这样了,我不想把房子卖给他哥哥,可他父亲又逼我把房子卖给了他哥哥(因为我当时脚踝骨折在家出不了门,我老公早已经把钥匙给他哥哥了,让他哥哥去装修。我无奈之下,只能把房子卖给他哥哥。约46万)。当时只有口头约定,没有协议。后来他哥哥因为没有钱而毁约,最终把房又退还给了我,退还时有协议(已经退还清楚,不再涉及欠款,房产的问题。)我觉得我老公多付给我父亲的23.8万不该由我买单。请问,这23.8万由谁来承担啊?他父亲也参与其中了,他承担这23.8万的债吗?

离婚 2015-06-14 18: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