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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份找工作到了一家鞋店里老板什么都不说,都是一个店员给我介绍店里,后来签了一份合同,一个月工资1500,提成百分之零点零五,要求押金1000,一天工作十三个小时,由于当时我对劳动局法律法规不懂,当时没想那么多就签了,后来,朋友告诉我劳动法规定员工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超过算加班,我才知道,我想先做着,现在两个月了,由于家里有事父母让我回家,特殊情况,可老板说她不是老板,她是打工的,我可以回去,但是押金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6-14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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