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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刚刚离婚,经过协议婚姻期间所有的债务 债权 都归他偿还与享受。我们的债务债权是他没经过我的同意为自己和朋友做生意借的,他现在以抽股他朋友没钱还还给他打了欠条。但是他借别人的钱,别人已经起诉了。我现在租的房子 还没有任何财产,带着一个孩子也没有收入。请问我必须也要承担债务吗?

其他 2010-09-28 09: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婚内的债务的话,你有义务偿还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的,即便你们的离婚协议中已经对财产的分配做出了约定,债务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你没有钱并不代表可以不还钱。
  • 夫妻之间关于这种债权债务的约定对于别人来说是无效的,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即使你们离婚了,这些债务你也是要承担的。没有任何财产和收入不是你不承担的理由,法院可以判决由你们共同偿还这些债务的。
  • 你不需要承担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离婚是为了逃避债务。
  •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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