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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1岁,家住重庆xx区,去年11月份查出患癌症,但是我的养老保险是2007,12月份开始交,未满15年,现在医院住放化疗没有上班,一直请病假今后也不能上班,按国家规定癌症病是可以办病退,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病退吗?

其他 2019-05-10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无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今天法定假社保局上班,  社保机构工作日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工作日内社保机构各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业务。
      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
  • 符合条件才可以办理病退。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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