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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做服务员,在那里工作了四个月,五月初辞职的,但是那家店老板就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打电话也不接,找他又避而不见,我想问一下,怎么才可以要回属于我的血汗钱呢?

其他 2015-06-15 2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街上解决不了的话,如果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 你好,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七、如果涉及工伤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自己赶紧申请。另外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 第八、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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