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日期: 2010年09月28日 解答日期: 尚未解答 咨询问题 工友工伤我该负责吗? 事发时间: 2010年09月28日 事发地点: 陕西-宝鸡-宝鸡市 事发经过: 我是个木工,09年6月至9月在陈仓区铁路西院7,8号楼干活,工地的工长给我写过一个劳务合同。我任木工班长,7月2日我的一个工友干活时,不慎摔下楼,我们连忙送医,经治疗康复。领导安排我送钱医药费共2万多元,最后竟然在我的工资里扣除。理由是1我是受伤工友的雇主。2他们有和我的劳务合同。我恍然查看有“工伤自负”的条款,我又拿着合同书去问律师,律师看了认为,这个合同书没有法律意义。1 没有任何公章 2 合同上和我签字的人不是法人代表,也不是工程的承包人。我问题是 1 我该为这个工伤负责吗? 2

仲裁 2010-09-30 0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宝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