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三人合股筹资30万承包一个专业科室,月月出现亏损,半年后其中两股东毅然决定另找股东合伙.新股东评估为6万元,作为20%股份入伙.原有3股东已亏损24万,而经营负责人有过错(主要是不采纳其他人的建议,一意孤行,以致几近血本无归.) 请问:法律能不能让这位有过错的负责人承担亏损的主要责任?承担亏损的比例应是多少?

其他 2010-09-30 14: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