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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朋友合伙开服装印花加工厂,他占七成,我三成,我和他没写有协议,只是口头上的,厂房也是他和房东签的,开厂总投资十万,厂一直是由我全权管理,他另有服装批发档口和公司,厂里也是帮他加工印花,除了投资的钱他总共支了34万货款给工厂开支的,但厂里帮他加工的货款有四十万,还有六万货款不给,由于工厂没钱赚工人全部走完,工资也发完了,只有我的工资没发,当时约定好给我六千元的工资,开厂到现在刚好半年,我只用了一万元,还有两万六的工资没收到,他说工厂亏了钱不给工资我了,而且还欠有外面材料钱三万五,都是我出面赊的,那些供应商不知道我有合伙人,现在只剩下厂房,我的合伙人叫我找人来把厂转让出去,转让的钱给我还材料钱,剩下的就是我的,但是现在这厂不值钱,最多也只能卖三万五,那么说我等于还是没有收到工资,而且厂转出去我应该有三成的钱是我的,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到劳动局告他我能拿到剩下的两万六工资吗?如果我拿到了工资但材料费他不还供应商会找我要钱,我该怎样让供应商找他要钱?厂里没有工商执照没有法人代表。怎样才能让我拿到工资,而供应商不用找我?因为我和他没有签订股东协议书,所以我现在不要股份也无所谓了,只求拿点工资还把材料费还掉,不用供应商找我要钱就行了,那我应该怎样办才好,找劳动局有用吗?请帮我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15-06-19 16: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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