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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方城老城区吴府街住户,县里让湖北宇济房地产公司商业开发吴府街,我是被拆迁户。房产采取1:1.1置换方式,院中土地按300元/平方米,另外我的院子能盖4间北屋,当时为了走向东的大门,我盖了3间房,最东边一间位置留作出路,可拆迁丈量时,大门外一间房子宽的出路拆迁方不予算数,不给赔偿,这合理吗?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0-10-02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向拆迁部门反映事实情况,或者拿到宅基地的相关凭证,主张权利。 2、也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如果宅基地原来的规划里面包括最东边,那么应该给予赔偿。如果宅基地里面的规划最东边确实是条路的话,可能不会得到赔偿,但是你仍可以主张。 3、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 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反映,协商不成的,就起诉。
  • 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反映,协商不成的,就起诉。 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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