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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酒店任职业务经理,今年3月4日入职,至今未签劳动合同,酒店也未给我购买职工社会保险(五金一项未买).因个人原因,18日,我向酒店提出辞职,到期时间为12月4日,酒店管理人员和我沟通后,挽留我但我没答应,昨晚酒店管理人员给我电话,通知我今天去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合法吗?我能要求酒店赔偿吗?

其他 2008-11-24 23: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赞同楼上各位律师意见。
  • 由于主动提出离职的,难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由于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要求,合计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0个月工资。社保方面,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如需帮助或仍有什么不明白之处,您可直接致电13922272120,免费咨询。-----(吴培雄,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
  • 可以要求酒店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如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
  • 1、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原因写未及时足额支付我的劳动报酬、未依法为我购买社会保险、未依法与我订立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要到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另一倍工资,工资的标准包括被克扣的加班加点工资。 2、补办社保,在实践中没有操作性,因为你要离职了,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东莞南城鸿福路口)法律顾问部张部长,13729915179。
  • 办理离职手续,同时要求酒店支付2倍工资和补办社保手续,否则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沟通,
  • 可以要求酒店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如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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