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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于本年4月份到单位上班,口头约定每月工资数目。前两个月每月压一部分,如果老板不认可我的能力则解出工作关系压金不退。认可将继续上班,所压部份工资作为压金,离职如数退还。两月后认可能力继续上班。8月份下午突然辞退我。现在不承认欠压金,直接否定我的工资数目。我该如何要这钱?我到劳动部门去反映了,中途我们的安全受到威胁离开了。我在他单位工作4个多月,未签劳动合同。我看劳动法了解到用工单位与我的这种口头约定严重不合理,属违法用工。而且辞退我的这种方式也有违劳动法。我不知道这单位是否真的构成违法佣工。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我可以按劳动法要求双倍支付吗?怎么请律师。谢谢!

诉讼 2009-07-05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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