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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房产,是在1981年以1000元在村集体公开投得,并当时口头承诺拥有该房产永久使用权,该房产是1975年村集体的农用房。现村以违建理由发出违建通知要求拆除。

征地补偿 2010-10-01 16: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农用地上盖房,不能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房产是不能办产权证的,村集体随时可以要求收回房产,将该地继续用于农业用途。所以拆除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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