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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17年,现在公司已放我2个月的假,但去年10月,12月,今年1月,3月工资还没发给我,我可以以拖欠工资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吗,有经济补偿吗?如果有,怎么算?我正常工作时拿到手的工资有3500,放假工资只有650,请问经济补偿是算正常工资还是放假工资一起算?谢谢!!

仲裁 2015-06-20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追问】请问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放假工资要算在平均工资里吗?谢谢!
  • 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 可以。工资应按解除前12个月的正常上班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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