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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旧房子(是写的儿子的名字)卖了,用一部分钱又换了一处房子,但新房房产证上却写的女儿的名字,因为买的是公产房,买前需要评估,儿子当天没时间去,是女儿去的,所以就写成了女儿名字,请问儿子如何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买房子时,是在儿子银行卡里划走的钱,但只是不知道现在凭条去哪了,请问老人百年之后,房子应如何分配,老人也没说,如果儿女各一半,那儿子如何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呢?谢谢

离婚 2015-06-22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老人没有异议,依目前的物权,房产应当属于女儿所有。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你的款项。凭条没有没关系,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的证据。
  • 登记在女儿名下是否系老人真实意思?如果不是,则能以老人名义起诉侵权
  • 你好!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建议你最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将上述事实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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