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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日,坐公交车,由于公交车的急刹车摔倒,当时只是觉得胸部有些疼痛,回家后去医院检查,诊断肋骨断了一根,请问我该如何要求赔偿,医院说需要拍片几次检查,如果骨头恢复的位置不好,可能还要进行手术,我并不是讹人,我只想要个解决的办法。 1

案件执行 2010-10-04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在乘车过程中受伤,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交通事故侵权法律关系,二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你可以根据任一法律关系主张权利。为确认你的受伤是在乘车过程中发生,你在医院的诊断证明最好能够明确受伤的时间,能够提供乘车的车票或找到同乘的证人。
  • 收集证明受伤是因公交车急刹车造成,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 你这不属于交通事故,而属于一般侵权,现在对你来讲,最重要的是找到当时的公交司机及公交公司反映情况,协商处理方案,因摔伤当时未提出,对方很有可能予以否认,最好能找到当时现场的目击者来作证。
  • 你好,若能证明受伤是因为事故,则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建议及时和公交公司沟通,以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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