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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14日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我没喝酒,其中一个朋友酒醉,我被他打了,导致左颧骨粉碎性骨折,脸上留下疤痕。医生说过3个月在去复查。医药费到现在为止都全部是他垫付。过后12天在当地派出所备案,一起去的。我想向您咨询下,如果去派出所协调解决,怎么理赔,如果以后有后遗症找他,法律还会管吗?

刑事辩护 2015-06-23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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