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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找了个代办信用卡的,开始打了300工本费,说卡下来后打1200现在卡下来了,他要我打了之前说好的1200元才给我密码,这可靠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5-19 0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一般都是骗人的
  • 信用卡主卡申办条件是:1)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这个是建行信用卡网站上写的卡片申请条件,上面到是没有写到过这些内容。你可以多提供一些财力证明,比如房产、车产、建行的定期存单之类的到网点去申请。你申请以后银行会根据你的个人收入、缴金还有个人信用等等综合进行审核,能不能通过就不一定了。
  •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严重影响5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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