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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是哥哥,担保人签字是弟弟与弟媳妇,用弟弟家的房子做抵押,贷出来的钱是给弟弟用的,现在逾期啦,信用社要起诉。 请问大律师: 1.从法律上来说,这钱应该谁来还? 2.信用社可以同时起诉两家人吗?可以不用哥哥还而要弟弟夫妻还吗? 3.因为弟弟工资已被法院扣给另一个债主,法院是不是就要单扣弟媳妇的工资呢? 4.哥哥应负什么责任? 当时贷款的时候,哥哥和弟媳妇也是被蒙在鼓里,被骗才签字的,这钱是丈夫骗大家帮他贷出来,抵赌债还是做了违法的债的。恳请大律师帮忙。

其他 2010-10-08 11: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连带责任
  • (1)哥哥是贷款人,哥哥自然是债务人,所以哥哥来还;(2)如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把哥哥、弟弟列为共同被告。哥哥是第一被告(贷款人),弟弟是第二被告(担保人);(3)弟媳妇也是担保人,当然可以啦;(4)还款责任。
  • 哥哥和弟弟及弟媳都要承担还款责任,一套房不会被拍卖。
  • 哥哥是第一被告,由其归还!弟弟可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 1、信用社会起诉哥哥和弟弟及弟媳妇,要求他们来还债,他们付连带清偿责任。内部哥哥可以找弟弟追偿。 2、因为有房子抵押,如果还不了贷款,信用社会请求法院拍卖房产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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