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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7周岁,没有父母,跟着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生活,低保户。前几天在商场偷了营业员的手机,对方报警,一天之内把孩子逮住了,手机归还失主。通知家属去派出所,交了3000元保证金(没开票)把人带回家。派出所称:1.一年之内不许孩子出本县范围,随传随到;2.要看物价部门对手机定价,才能给孩子量刑,低于2000要按治安处罚拘留,高于2000要付刑事责任;3.不许在再犯错误,表现好的话,保证金会退还。同时,派出所还说不会把孩子信息向网上传,以免影响孩子以后的政治生涯。疑问:1.手机都还给失主了,怎么会找物价部门定价呢?2.孩子是未成年人,初次犯错,是否可以教育为主呢?3.收3000元押金或保证金,为啥不给开具手续?请问律师,派出所的做法对吗?孩子现在处在什么状态之下?我该怎么去维护权利?

其他 2015-06-27 17: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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