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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9月进入一家外企公司从事行政工作,至今已服务快满8年,签过三次固定合同(到期日是2014年9月),第四次合同由于怀孕(2014年4月怀孕)直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2016年1月),产假后回来上班,老板劝退,理由是公司效益不好,但是我休产假期间公司已经招了好多人,对于这个理由我不能接受,因为我的哺乳合同期还未到,这样就属于非法辞退,人事部让我自己咨询律师,想私下调解,但是这属于公司单方面意愿,我本人不同意,请问下律师,如果要协商,我能拿的最多的赔偿应该怎么计算,谢谢律师的回复。

其他 2015-06-26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拒绝自己辞职。
  • 劝退就是让你自己辞职,自己辞职没有任何补偿,不要自己辞职。公司非法辞工,经济补偿标准离职前一年月均工资乘以你的工作年限。
    【追问】谢谢您的回复,我肯定不会自己辞职,现在是公司想让我找人咨询,这等于是变向的在让我自己辞职,至少是2N+1吗,这种赔偿,谢谢
    【回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是2N,目前他们还没有解除,至于你说的+1,在你找个案例之中不适用。
    【追问】但是现在公司要协商,就是不想走违法解除进行赔偿,如果这样,我是不是继续等,因为我想让公司把我辞掉,但是他们的意思是协商,这个协商的结果如果不满意,可以走仲裁吧,我在这公司做时间太久了,也做了不少,感觉好不值
  • 委托律师计算维权
    【追问】谢谢刘律师回复,但是现在公司的态度让我无法理解,因为是公司提出的,为什么公司不能主动给我一个方案,要我自己去咨询,这种情况大概是个什么样的赔付呢?我自己也保留了证据,如果实在不行,我是不是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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