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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合同在今年7月已经到期,至今房东未终止我们的合同,但至今我每月还在付房租,在这几个月中我又投资了装修,可在今天房东故意说要延续合同的话是一年一签,这样的话,我很被动,今后商铺转让不出去。大致事情就是这样,求专家解答,在线等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房东的妻子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我能够续签,而且是5年一签,那么房东妻子的短信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其他 2010-10-08 09: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该不是问题
  • (1)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支付房租并使用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单从这个层面对你非常不利、很被动,你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2)房东故意说要延续合同的话是一年一签,人家要求怎么签是他的权利,你控制不了,好好协商吧;(3)短信属法律上的电文数据是有法律效果的,你属于接受方可视具体情况承认或不承认。
  • 既然合同已经到期,你又继续支付租金,那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期限为不定期,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你进行了装修不是房东非要再租给你五年的理由,法律上房东没有这个义务。 短信的证据效力非常低,在没有其他证据向印证的情况下很难被法庭采纳。
  • 1、合同到期,你继续付房租,房东接受的,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期限为不定期,房东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因此,现在的情况对你是很不利。 2、房东妻子短信具有法律意义,但意义并不大,而且房东妻子也并未说明按照原租金继续签五年,现在他们要求提高租金,你也没什么办法。 如果房东坚持一年一签的话,建议你在合同中加入允许转租的条款,以维护你的利益。
  • 旧合同到期,但未补签,视为不定期合同,房东有权随时解除的。尽快补签对你有利。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关键是要将书面合同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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