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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镇医院做孕检,做完后医生说我不是怀孕,是子宫肌瘤,还可能会引起大出血,被要求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复查后又说我不是子宫肌瘤,是怀孕了,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已经用了几天的子宫肌瘤药物,很生气当时就开始发烧,医院让我做检查,又不敢用药了。我要求复印病历,医生拒绝我拿了病历医生还动手打人。最后医生把之前的病历给我看说是他们医院没有错,我本来就有子宫肌瘤,让我自己去证明医院有没有错,我又去县医院检查只是怀孕了,也不知道对胎儿有没有影响,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个说法都不给就这样误诊。我是到卫生局投诉要求调解还是去法院起诉?医院也不管,爱理不理的,真的很气愤。

离婚 2015-06-27 1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维权途径有二:一、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依鉴定结论决定理赔;二、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追问】谢谢刘律师提出的帮助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请问如果起诉我的胜率有多大?现在胎儿也不敢要了,怕形成畸形,精神赔偿可以要求陪多少?
    【回答】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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