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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我和老公(婚前)因为老公没肯做安全措施曾怀过一个孩子,但是当时没考虑好是否结婚,老公也只是说要娶我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所以当初把孩子打掉了,之后因为并没有好好休养得了一身毛病。之后因为种种原因于2014.5.20还是登记结婚,2014.11.29举办婚礼。婚礼当天婆婆将所有彩礼钱都立马存回她自己的名下存折,只字未提这个钱要交给我支配。之后我因为发现老公好赌而且还欠下负债,2015年3月曾欺骗我从我这里拿走2万块还赌债,说过几天就还给我,结果到现在都还没有归还。并且在这期间我因为工作原因两人分居四十几天,老公瞒着我把工作辞掉闲置在家,等我回家后看到老公这副德行非常失望,继而两人不断发生争吵,以至于闹到要离婚的地步。现在老公找了一个放贷的工作,工资1500,而我月收入5000以上,老公还觉得我不做家务,却不体谅我工作辛苦不考虑经济开支就要求我生孩子,离婚由老公提出,但因为彩礼钱都在婆婆手中,房子又借口没钱没买,现在跟公公婆婆住一块,车子是老公婚前财产。请问如果离婚,我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样的婚姻让我身心具疲,我也希望结束。但是父母担心我这样人财两空,求律师帮助解答

离婚 2015-07-01 0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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