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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男朋友没有结婚生了个孩子现在两人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生活,两个人都现在有各自的生活,孩子有女方抚养,男方有没有给孩子抚养费的权力,女方可以起诉男方吗?

离婚 2015-06-28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离婚程序向法院起诉;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对待,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规定了“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这类案件。根据你的描述,你这种情况属于同居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追问】你好,请问一下怎么样算是解除同居关系了,我们分开有三年了算吗?现在要是我们任何一方结婚和有孩子算触犯法律吗?结婚和有孩子的一方有资格扶养孩子吗?另一方有给孩子扶养费的权力吗?
  • 你好,有的,可以要求抚养费的
  • 你好,可以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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