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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因男方没有性能力,共同生活八天,现在已有半年分居,起诉离婚彩理钱怎么退?

离婚 2015-06-30 14:18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对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们这种情况显然属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所以如果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是有可能支持的,我是百瑞律师事务所的钱慧云律师,执业20多年,专门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房产方面的法律纠纷,代理过很多的彩礼纠纷案件,经验丰富,去年被评为海淀十佳优秀律师,如需帮助,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 起诉对方返还...
  • 彩礼因已经结婚,而且非女方原因分居,彩礼是不必退回的,不过造成了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 你好,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并且在一起生活,彩礼不用返还。
  • 如果登记后,确实无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你好,向法院起诉,法官会酌情。
  • 你好,彩礼原则不还
  • 你好,建议可以协商解决。
  • 属于下列条件,需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协商。
  • 你好,可以协商的、
  • 你好,彩礼原则不还。除非符合法定条件: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离婚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离婚时认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您好,彩礼原则不予返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可以起诉对方返还
  • 领取结婚证得彩礼不返还
  • 你好.若无夫妻生活,提起离婚的,法官会酌情判返还部分.因男方过错,存在欺骗,要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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