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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半年,男方出资购一婚房,资金来源是男方与其父母共同出资,以及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的姓名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在房屋装修和置办婚事中又借款诺干,借款之事女方并不知情。 婚后生一孩子,现已三周岁,男方以孩子随女方姓,和要还债为由拒付孩子生活费,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在去年2007.6.25,女方车祸左腿粉碎性骨折和缺骨3公分,需要治疗休养时间至少一年,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无力抚养孩子。 为此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部分生活费用,但他依旧如故,不出钱也不出力,反正母子俩有丈母娘和老丈人管吃管住呢,他什么也不管。男方有工作收入,而女方没有。关于女方腿的治疗费用,对方负全责最终由保险公司和对方单位付费。在这方面,不构成债务,但会留下残疾。 如此的男人不要也罢,女方已口头提出离婚,现已分居两地。 请问:1.上述婚前婚后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 2.如果离婚关于房产如何分割? 3.在婚姻续存期还是离婚后,可以用诉讼手段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生 活费用,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4.如果用诉讼解决问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目前女方手里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据,什么才是有效的证据可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 谢谢!

离婚 2013-07-19 08: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婚前男方借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婚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为共同债务,是否共同债务还要看具体情况;2、房产问题你应该把情况说得更清楚一些才好作答;3、如果你现在不是想离婚而只是想解决目前的孩子抚养费和你的扶养问题,你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起诉男方要求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你的扶养费用;4、如果起诉,可以收集对方的录音证据用以证明其长期不管孩子的抚养和对你扶养义务,还可以向邻居取证。
  • 婚前男方借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婚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为共同债务,是否共同债务还要看具体情况
  • 婚前男方借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婚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为共同债务。
  • 离婚过程中财产的认定跟取得时间和 出资人等情况有关,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一、如无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则借款是共同债务; 二、婚前男方出资购房,资金来源是男方与其父母共同出资以及公积金贷款,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还要夫妻共同还房屋贷款的,女方可视情况享有一定的份额; 三、提起诉讼一般一并解决抚养孩子的问题。
  • 起诉要求离婚,房产不是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要法院认定。具体细节可电话联系。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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