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5年5月31日,通过中介,本人找到了二房东。签合同时,不知道是二房东。合同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1日。押一付一。共三千。有收据。有合同,一式三份(本人、房东、中介)。本人、房东各付了35%中介费。因房屋环境问题,本人于6月1日晚,向二房东退房。两人达成一个协议:在这个月内(6月份内),找到下家,就可以退换我押金及剩余房租。6月19日,有一租客表示愿意租房,和二房东签合同了。我找房东拿回押金及剩余房租,房东说我违约在先,押金不能退。至于剩余房租,要扣除二房东的中介费,没剩多少,不退换给我。请问,二房东合同是否有效?押金及剩余房租该归还?

其他 2019-04-02 15: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二房东是否有效要看和大房东的合同了
  • 房东不退给房租和押金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建议协商解决,
    这种情况,告知房东不退还押金就会报警处理,协商未果只能报警,尽量搜集证据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作用有以下几点: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二房东是否有效要看和大房东的合同了二房东是否有效要看和大房东的合同了
  • 二房东是否有效要看和大房东的合同了,如果你和二房东达成协议了,二房东应该要诚信履行。
  • 二房东是否有效要看和大房东的合同了,如果你和二房东达成协议了,二房东应该要诚信履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