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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如果我已在香港交了在大陸注册結婚的申請,但最後大家決定分手。我想請問如果在3個月內再和別的女子結婚。會否有法律責任和可以在香港與大陸女子在港結婚?

其他 2015-06-30 1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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