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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企业名称为XX电器,是一家从事婴童小家电的生产企业,在汕头深圳香港,美国同时注册。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妈妈和宝宝的图片和广告语《美国XX,伴我成长》,请问是否违反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法?谢谢!

不正当竞争 2010-10-10 10: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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