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一下,我离婚已经五年了,当初离婚时,过错是我,在协议上写了给女方八万块钱当赔偿,二个女儿我抚养。现在我生活实在太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她的赔偿款和二个女儿的生活费,我可以不支付女方的赔偿款或者要求女方抚养一个女儿吗

离婚 2015-07-06 16: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