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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吸毒被抓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怎么一用身份证开房警察局的人就过来带我去尿检,请问要过多久我用身份证开房啊,坐车过安检啊,坐飞机啊等等,就不会有警察来叫我去尿检?

刑事辩护 2020-06-23 12: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戒毒证明。
    【追问】办理戒赌证明就不会了吗?我听别人说过三年就不会有那样的情况了是吗?
  • 可以投诉的。。
    【追问】投诉什么?我是问是不是去办理就可以了,又不是去投诉啊。。是不是过三年就不会有那样的情况发生了?
  • 吸毒本身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规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 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身份证有吸毒信息,被纳入动态管控,在坐飞机时会自动报警,可能会被要求人体毒品成分检测,但并未禁止乘坐飞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 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是不能取消的,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而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从而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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