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4年8月与**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3月终止劳动关系,同年4月在办理人事档案转入成都市人才市场过程中得知本人档案一直存放在**银行成都分行人事上,但**行并没有保存人事档案的权利,现成都市人才市场无法对我的档案进行调入保管处理,我从今年4月至今,已有三个月,在与哈行的协调中,哈行一直推脱未解决问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人事档案不能放在我自己这里,人才市场因为哈行没有权利保存档案权利所以也不能对其发调档函。

其他 2015-07-02 2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