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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万在福建晋江市*有限公司担任保安工作。我父亲于2010年10月2日零时26分在保安室内被本公司一名江西籍已醉酒员工用啤酒瓶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身亡,我父亲在上班时间,在保安室内,因工作职责死亡。公司个别领导承认以上事实,但否认工伤不给予赔偿。 望有关单位领导督促创新公司做一个负责任的,工人工作放心的公司,使晋江市有一个更好的用工环境。盼给予我父亲合理赔偿! 求助律师的帮助谢谢

刑事辩护 2014-08-18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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