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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外地的,是黑龙江的,女方是唐山的,结婚证是在黑龙江领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结婚证撕了,女方应该去哪开婚姻证明,然后去起诉离婚,并且男方是外地人,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提供男方在唐山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离婚 2015-07-05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到 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黑龙江开具证明,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男方在唐山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需要去领证地开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男方经常居住地证明,可在该地起诉离婚
  • 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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