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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中了一套房子并通过中介付了定金,但是这个房子是动迁房,产权正在办理之中,所以我们还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在合同上约定50天内房主负责办妥产证,然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现在我们交定金的房主反悔了,认为房子卖便宜了,让我们加钱,我们当然不同意。然后他就说动迁房是他父亲的,虽然转产证后是转为他的名下,但是现在产证没有办下来,所以还不是他的,他没有权利卖房,所以之前签的意向合同无效,这样我们只是拿回自己的定金,他不会给我们任何的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否追究房主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者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

其他 2008-11-24 22: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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