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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判决了离婚以及房产分割,男方拖着不去办理离婚手续,又或是不执行房产的交接又如何办

案件执行 2015-07-11 23: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己判离不需再办离婚证,申请执行
  • 你好,咨询房管局的。
  • 这个是咨询房管局为好
  • 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即已离婚
  • 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如果委托你们来办理我的离婚案:我们已分居4年,有一房子只有45平米,而且是婚前我付的首付3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款。估计就算是判决后男方会是拖着不办事的人,你们会接这种案件吗,费用大约是多少呢?
    【回答】这是常见的离婚案件,我们按照标的收费的,也就是根据双方的争议金额。您婚后共付了多少贷款?
    【追问】共贷了14.9万元,供了十年,2007年年底已供完,加上利息应该有23万。还可以追讨这四年男一人居住在房子里而应付给女方的费用吗?
    【回答】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您不能追讨费用,而且婚后用于还贷的钱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可主张向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您主张分配。除非男方对婚姻破裂存有过错。
    【追问】我是愿意依据婚姻法的条例分配给他的。就是怕他会耍赖。因为我们之前协议过他不同意,要求多多。我只想尽快与他离婚。如8月我决定了就找律师了,不想再与他磨嘴皮。感谢您耐心的解答!
    【回答】好的,像您这种情况只能诉离了,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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