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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的 通知书的第3条是 ,你在接到本通知书后7日内,须向本院财务室预交案件受理费1850元,是合理的 吗?我交费用是合理的吗

案件执行 2010-10-11 2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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